组织部

关于在全院共产党员中开展“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6  浏览次数:1544

饶职院组发【20112

关于在全院共产党员中开展“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组织动员全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为实现我省、我院“十二五”时期的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共产党员中开展“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的重要意义

    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是我省、我院“十二五”开局之年,在全院开展“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要指示和省委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广大共产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本职岗位创佳绩,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推动“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开创”富民兴赣“大业新局面的客观要求;是把创先争优活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自觉转化为广大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创先争优促赣崛起、办人民满意学校”的实际行动;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动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全院各级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这次全省性“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指导思想

    在全院“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会、学校年度党代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为主线,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组织引导广大党员争科学发展之先,创和谐校园之优,努力服务人民群众,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动力和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本次党员承诺活动要与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年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围绕中心工作,为推动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完成重点任务作贡献;坚持促进和谐、服务群众、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为群众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题;坚持立足本职,结合党员岗位实际,注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务求实效,做到承诺内容具体实在,承诺方法简便易行。

三、主要内容

    全院广大共产党员在“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中,要努力做到:

1、在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我省和我院“十二五”良好开局中当先锋、作模范。紧紧围绕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优先发展与新材料、新能源、文化创意、动漫制作等江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和专业方向,重点发展特色优势学科和专业,加大新能源类专业的建设力度;重点开展应用研究,不断提高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实施“十二五”规划,继续以科学发展为龙头,提高质量为主线,以强化优势和突出特色为重点,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

2、在推动校园和谐稳定中当先锋、作模范。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要全面落实安全和维稳工作责任制,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理各种不稳定因素。要加大资金投入,改善人防、物防和技防设施,不断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师生安全法制教育和防险避灾培训演练,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努力为师生创造安定有序、和谐融洽、充满活力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3、在服务人民群众、保障和改善民生工程中当先锋、作模范。积极实施民生工程,真心为师生着想,全力为师生造福,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让学校科学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师生,进一步提高全院师生员工的幸福指数。要在新一轮岗位聘任和绩效工资改革中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员工的工资待遇;积极寻求政策支持为住房困难教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关心离退休人员的生活,改善娱乐活动场所,增强医疗保障;建立以“勤工助学”为主体的扶贫助学体系,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确保学生心理危机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

4、在迎接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中当先锋、作模范。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学习党的光辉历史,传扬江西红色文化”活动,带头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程和重大成就,大力宣传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和伟大的苏区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经济社会和我院事业发展的巨大成就,以蓬勃朝气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争创一流业绩庆祝党的90周年华诞。

5、在抓基层打基础,加强基础组织建设中当先锋、作模范。坚持强基础、抓创新、促提升,不断扩大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按照“五个好”、“每个党组织成为一个战斗堡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按照践行“五带头”、“一个党员一面旗帜”的要求,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着力推进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共建。

6、在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加强作风建设中当先锋、作模范。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大力弘扬伟大的井冈山精神,始终保持求真务实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深入一线,深入实际,带头到困难和问题多的地方去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建立健全干部下基层的长效机制,以作风建设为核心,在干部下基层中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要向杨善洲同志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秉承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推进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切实把各项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个人的基本要求和自觉行动,感召和带动身边的群众在推进“十二五”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中扬正气、谋发展、促和谐。

四、推进措施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激发全院广大共产党员参与“富民兴赣我先行”承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活动的有序推进、持续开展。

1、组织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富民兴赣我先行”学习宣传活动,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辅导、集中培训、党课教育、QQ群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党员经常性教育,不断提高服务“富民兴赣”大业能力。将中央和省委及学院党代会、教代会有关会议精神纳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学院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为实现“十二五”规划作贡献上来。

2、推行公开承诺。推行党员公开承诺是推进我省“富民兴赣我先行”百万党员承诺活动的重要抓手。各党支部要全面推行以年度承诺为主体、即时承诺为补充的承诺模式。年度承诺一般围绕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党员就年度争创目标、措施作出的承诺;即时承诺主要针对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遇到突发事件等,及时组织开展的承诺。要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行公开承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教党字[2010]46号)提出的方法步骤,做好公开承诺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鼓励探索创新,把承诺履诺与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评比表彰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公开承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开展岗位竞赛。紧密联系本部门推进科学发展的任务要求,组织动员广大党员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立足本职岗位,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岗位建功、献计献策等活动竞赛活动,开展群众性的小发明、小设计、小制作、小建议、小创新等活动,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加快推进“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战略部署转化为党员的实际行动,掀起“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比、学、赶、帮、超”的热潮。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党支部要把开展“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党支部要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学院职能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承诺活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2、加强分类指导。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基层加强分类指导,对不同岗位、素质、能力党员的承诺活动要有一定的区别,防止一刀切。

3、加强督促检查。坚持诺必践,践必果,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注意与以往的承诺相衔接,已经作出的承诺,都要努力加以落实。学院创先争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联系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承诺践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应要求限期整改。

4、注重典型引路,营造浓厚氛围。各党支部要坚持典型引路,注重发现和培育承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专栏和其他媒介营造浓厚氛围。窗口单位和后勤服务行业也紧密结合党员岗位职能特点,按照“主题突出、言简意赅、易记易懂、特色鲜明”的要求,提出创先争优承诺主题短语,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取信于民、凝聚人心。

  各党支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参照赣教党字[2010]46号文要求,每名共产党员要在前阶段承诺履诺书面小结的基础上进行“富民兴赣我先行”党员承诺活动,个人的承诺书一式3份,其中一份由各党支部予以公示,一份党支部保存,一份承诺人自存;同时各党支部要在2011年6月28日前把开展的承诺情况书面报学院组织部(同时发一份电子文件)。

附件: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富民兴赣我先行”公开承诺书表格

2011511

上饶职院党委组织部                  2011511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党员“富民兴赣我先行”公开承诺书

姓名:

所在党支部:

承 诺 事 项

承诺时间: 本人签名:

所在党支部意见

(盖章)

注:此表一式三份,所在党组织1份,张贴公示1份,承诺人自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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