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推动“学习强国”平台 使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6  浏览次数:635

各党支部、处(室)、系(部):

按照江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工作的通知》(赣教宣字〔2020〕2 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习强国”平台建设,现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治站位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立足全党、面向全社会的科学理论学习阵地和思想文化聚合平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权威、最全面的信息平台。各党支部、处(室)、系(部)要切实认识到推广应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任务要求

(一)注册要求

各党支部、处(室)、系(部)要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师生注册,确保所有在职教职工及统招大专生(含五年制后两年的学生)在2020年331日前完成注册。

(二)组织管理

1.各党支部要督促党员带头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将所有党员干部师生纳入所在“学习强国”党支部学习组织架构中。

2.各处(室)要派专人将本处(室)所有在职的非党员教职工(含入党积极分子)纳入相应机关党支部学习组织架构中,所属机关党支部管理员负责管理(注意将党员教职工和非党员教职工区分管理),各处(室)所属党支部具体分类如下:

1)机关第一党支部:党办、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关工委、宣传统战部、工会、团委;

2)机关第二党支部:办公室、保卫处、招生处、后勤产业处、科研发展处;

3)机关第三党支部:就业指导中心、计财处、成人教育培训处、职教培训中心、教务处、图书馆、双元公司;

4)学工处党支部:学生工作处。

3.各系(部)要将本系(部)所有在职的非党员教职工(含入党积极分子)纳入本系(部)党支部学习组织架构中(注意将党员教职工和非党员教职工区分管理),并由相应党支部的管理员负责管理。

4.学生工作处要督促各系(部)建立学生的学习强国组织架构,并将所有统招大专生(含五年制后两年的学生)纳入相应系(部)学生的学习强国学习组织架构中,并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各系(部)学生的注册和学习情况按月上报给院组织部

5.学生工作处要将“学习强国”学习积分纳入素质学分管理。

(三)学习要求

所有学员每日学习参与度不低于90%,个人每日积分不低于30分。

三、加强学习管理

各党支部、处(室)、系(部)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督促管理员做好每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应用相关统计和监督工作,将上月统计数据汇总(注意区分党员、非党员教职工和学生),并将相关材料于每月5日前(本月不报送)发至邮箱:364469346@qq.com。院组织部将定期统计各党支部的学习情况,每对各党支部的学习情况进行公布。

附件1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情况表.docx

附件2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情况汇总表.docx


​中共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0年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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