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0-01-03  浏览次数:2164


​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指示、决议、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做好学院组织、人事、干部、档案管理和老干部工作,主要岗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院党委决定,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组织工作计划。

二、不断提高党员的质量,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员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全院基层党支部建设,负责组织党内评先、评优、表彰工作。

四、积极探索和推进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考察、配备和测评工作,做好干部统计及干部管理工作。

五、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六、指导各支部抓好新生和新教师入党启蒙教育,配合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七、负责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八、调查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党务工作状况,发现和树立典型,推动学院中心工作。

九、配合学院纪委搞好党风廉建设。

十、人事调配

(一)根据市编办核定的三定方案,确定各部门人员的编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二)办理各类人员的调进调出和校内调动手续。

(三)负责教职工归档材料的审批、人事档案的查阅。

(四)组织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五)办理教职工的奖惩及行政处理有关手续。

(六)办理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转正手续。

(七)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人事劳资

(一)负责全院教职工劳动工资和离退休费的核定发放。

(二)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

(三)负责合同、临时工的管理,包括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辞退手续和劳动年审等。

(四)负责办理教职工领办创办企业有关手续。

(五)负责办理死亡人员抚恤金、丧葬费及劳资福利工作。

(六)审核和开具教职工相关证明。

十二、师资管理

(一)负责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教育技能培训、学历提高等继续教育的组织与管理。

(二)负责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认定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选拔推荐各类专家及有关的人选的工作。

(四)负责教师师资认定组织申报及管理工作。

(五)收集和整理教职工基本信息,负责各种人事统计报表和教职工学历认定工作

十三、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分类做好学院各类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整理。

十四、认真做好学院离退休党支部和老年体协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认真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上饶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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